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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模式需要被拯救?

香港,以及大部分西方社會、發達國家也是採用資本主義、市場經濟體系或混合經濟體系作為經濟模式。這種模式為發展提供了極大的誘因,在缺乏「共同善」的共識下,社會以至個體也會以追求利潤作為目標。這目標提供了清晰量化的數字,讓人以這目標作為奮鬥的對象,推進社會發展。事實上,在這種模式下經濟大幅增長,產生的資源是過去任何的一個時代也難以想像的。

而隨著運輸科技、資訊科技的改善,經濟全球化更成為了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。跨國企業的生產鏈橫跨全球,企業對人民的影響力比國家更加大,而企業亦巨型到一個地步非一國政府能完全控制。在資本主義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影響下,企業向貧窮國家的低下階層一直壓搾,而將產品或服務售予富有國家,貧者愈貧,富者愈富。而為了消耗不斷增加的產能,維持經濟的增長,企業需要製造大量的慾望與需求,人民不斷消費(甚至浪費)。

資本主義並非一個完美的制度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,但歷史告訴我們曾經與資本主義一拼高下的共產主義更是不可行。在這情況下,我們似乎沒有其他出路。

的確,現在各個世界經濟體沒有另外一個可行的模型可供參考,但從聖經中我們可以反思一些原則如何應用在我們的經濟模式上。聖經中一個與現行的經濟模式很截然不同的制度,便是禧年:「你又要為自己計算七個安息年,就是七個七年,你經過了七個安息年,四十九年的日子以後, 在七月初十,你要吹角,在贖罪日,角聲要響遍你的全地。你們要把第五十年分別為聖,向全地所有居民宣布自由;這一年是你們的禧年,你們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地業,歸回自己的父家。第五十年是你們的禧年;這一年你們不可耕種,也不可收割自然生長的,也不可採摘沒有修剪的葡萄樹果子。因為這是禧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;你們可以吃地裡的出產。在這禧年中,你們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地業。如果你賣甚麼給鄰舍,或是從鄰舍的手裡買甚麼,你們不可欺負對方。你要按照下一個禧年以前還剩餘的年數向鄰舍買;他也要按照這年數可得的出產價值賣給你。年數多,你付的買價就要增多。年數少,你付的買價就要減少。因為他是按出產的數值賣給你。你們不可欺負對方,卻要敬畏你的上帝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。」(《利未記》二十五8-17,《新譯本》)

與現行的資本主義不同,在聖經中不是任何財產的所有權都可以買賣(雖然原則上香港土地的業權也是屬於政府,所謂的「買地」與「賣地」其實是批租土地)。在極端的市場主義觀點下,生育、器官、學位等的東西也可異化成一種商品,也可以買賣。這種觀點上的差異,在於我們對主權認知上的差異:究竟世上萬物,是屬於人類,還是屬於上帝的呢?上帝說:「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,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;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、地上的牲畜,以及全地,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!」(《創世記》一26,《新譯本》)如果我們是主人,當然會自行決定如何處理自己的所屬物;但如果我們只是一個管理者,對待事物就很不同。

禧年,或者聖經中的經濟模型另外一個特色,就是「凡事不可太盡」。在現代的商業模式中,追求「利益最大化」似乎是一個金科玉律(當然亦有人提倡如「公平貿易」等經濟模式,但這並非主流),但是聖經其中一個的經濟理念,就是要在整個社會中要看顧孤兒寡婦與窮人這些邊緣群體,因為上帝也是看顧他們的上帝,故此整個經濟模式會留有一些餘地給這些人生存,而非繼續以經濟實力剝削他們。禧年更加有一個財產重新洗牌的作用,窮人即使之前賣了土地,屆時也可重新拿回自己的土地,可以防止貧窮代代相傳,令社會的貧富懸殊可以減輕。

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,有一定數量的人也擁抱「貪婪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」,而當中的消費主義作為已開發國家的經濟發展的龍頭,產生了大量對商品的慾求,大大激發了人「貪婪」、「暴食」的罪性。當然,另一邊箱,共產主義也忽略了人「懶惰」的罪性。要抗衡這些罪性,在之前《勞工需要被拯救?》一文中也已經作出了討論,在此就不再贅述了,但簡單而言,離開了上帝,解決罪性的問題乃是不可能的。

雖然歷史告訴我們,猶太人是世界上最懂經商的民族之一,但是聖經中的經濟模式,最核心的不是關心如何令產值最大化。申命神學表達出人如果順服上帝,自然會受上帝眷顧,豐衣足食(當然這概念要小心被簡化成「成功神學」),故產值增加的重點不在於人,而是在於上帝。核心的是在一個經濟模式(或任何事情)中,究竟哪一樣才是我們終極關心的對象——是瑪門?還是上帝?當一個經濟模式中終極的關心對象是上帝,它也必然要關心人,以致整個大自然。因為愛上帝其中兩種體現,就是體現在「愛人」之上,以及遵守上帝的命令(上帝命人管理大地)。我相信聖經中的經濟模式,也是希望藉此教導人與上帝的正確關係。至於關心瑪門者,從現代的資本主義已經可以看到。

即使現在社會上大部分人也並非基督徒,聖經中的經濟模式也可作為一個有別與現存的模式的模型,向世人展示一個不一樣之處——這也是西乃山之約的一個重點:「我照著耶和華-我上帝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,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;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、聰明。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,必說:『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,有聰明!』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,像耶和華-我們的上帝、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?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、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?」(《申命記》四5-8)透過這種與世界不同的行為,我們正可向人展示我們所相信的上帝。

(同時刊載於 恩典.哲.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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